公积金热问|家【jiā】庭名【míng】下有三套及以上房【fáng】产【chǎn】,还能【néng】申请“商转公”吗?-当前【qián】看点

2024-9-21 16:25:40来源:红网

红网时刻新闻9-21讯(记者 康希)9-21起,长沙顺位抵押方【fāng】式办理商【shāng】贷转公【gōng】积金贷款(即“商【shāng】转公【gōng】”)正式【shì】实施。截至【zhì】目前,有【yǒu】14家【jiā】银行【háng】可以开展相关业务【wù】。那么在省直单位住【zhù】房公积【jī】金管理中心,办【bàn】理“商【shāng】转公”业务有【yǒu】哪些申请渠道?名下【xià】有三套及以上房【fáng】产,还能办理“商转【zhuǎn】公【gōng】”业务吗?

问:家庭【tíng】名下共有三套房【fáng】产,按照购【gòu】买时间【jiān】顺序【xù】购买的第二套房【fáng】屋可【kě】以申请商转公吗?


(相关资料图)

答:不可以。

《关【guān】于发展住房【fáng】公【gōng】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【de】通知》(建金〔2014〕148号)规定:住【zhù】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【gòu】买首【shǒu】套自住住【zhù】房【fáng】或第【dì】二套改善型【xíng】普【pǔ】通自住【zhù】住房的【de】缴存职工。住房公积金管【guǎn】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【zhí】工家【jiā】庭发放住房【fáng】公积金个人【rén】住房贷款。申请公积金贷款【kuǎn】,按照家庭名【míng】下【xià】现有的【de】房屋套数计算,而不以【yǐ】房屋购买的先后顺【shùn】序。

问:开具【jù】单位缴存使用证明需【xū】要提【tí】供什【shí】么【me】材料?可通过哪些渠道办【bàn】理?

答:单位需提供《住房公【gōng】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书》、单位营业执【zhí】照正本(复【fù】印件)、近2个【gè】月【yuè】的社会保【bǎo】险缴【jiǎo】费通知【zhī】单和税务【wù】代扣社保【bǎo】的【de】完税证明(原【yuán】件【jiàn】)及专管员身份证(原件)。

办理渠道:可通过单【dān】位网【wǎng】上【shàng】业务大厅【tīng】(单【dān】位版)或者前往中【zhōng】心各营业厅申请办【bàn】理。

问:办理了租房提取业【yè】务,再申请办【bàn】理还贷提取业【yè】务,需要间【jiān】隔12个月吗?

答:不需要。

职工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房【fáng】,每年可以【yǐ】办理【lǐ】一【yī】次租【zū】房提【tí】取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同时也可办理【lǐ】还贷提【tí】取业务。

问:职工缴存地【dì】为省直中心,在其他公【gōng】积金中心申【shēn】请【qǐng】了贷【dài】款,可【kě】以办理月对冲吗?

答:不可以。

职工自筹资金还款12个月【yuè】后,可【kě】办理【lǐ】偿【cháng】还非本中心【xīn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。

问【wèn】:商业银行住房【fáng】贷【dài】款转【zhuǎn】公积金贷【dài】款业务申请和二【èr】手房公积金贷款【kuǎn】业务申请【qǐng】的办理渠道有哪些?

答:目前主要有三种办理渠道:

◆关注“湘直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,在【zài】公共【gòng】服【fú】务栏目中的“预【yù】约叫【jiào】号”预约【yuē】前往智慧信【xìn】贷厅办【bàn】理;

◆下载“手机公积金”APP自助申请办理;

◆携带齐全资料到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厅使用自助机申请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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