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板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?
业【yè】板【bǎn】,作为我国【guó】主板市场【chǎng】的后备力量,一直是很多中小企业【yè】的福音【yīn】。它的上市门槛低【dī】,上【shàng】市之后融资渠道多【duō】,发展机会强,面对的【de】机遇和挑战都很【hěn】多。对于那【nà】些不满足上市【shì】主【zhǔ】板市场的【de】企业而【ér】言,在创业板上市度过前期的发展阶【jiē】段是非【fēi】常好的机【jī】会【huì】。那么,想要【yào】成功【gōng】上市创业板,需【xū】要具备哪些条件呢?
创业板为很多中小企业带【dài】来了【le】融资的【de】机【jī】会和【hé】渠道【dào】。对于这些企业而【ér】言,上市创【chuàng】业板就意【yì】味着企业成长的前景越来越好,市场对于企业【yè】的【de】包容性越来越强,融【róng】资的机会越来越【yuè】多。能【néng】够在创业板【bǎn】上【shàng】市对于中【zhōng】小型企业【yè】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。
不过【guò】,在创业板实行注册制之【zhī】后【hòu】,很多之前【qián】适用的条件都发【fā】生了变化。上市创业【yè】板【bǎn】的条件的【de】变化非常【cháng】大,根据【jù】证【zhèng】监会【huì】的相关规定,需要满足以下几个【gè】条件:
1.在创业板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;
2.进行公发行的股票需要【yào】达到公司股份【fèn】总数的25%以【yǐ】上;并且,公司的总股本【běn】需要超过4亿元,并且公开【kāi】发行【háng】股【gǔ】份比【bǐ】例为10%以上;
创业板【bǎn】上市标准关于内资企业的市值【zhí】和【hé】财务【wù】指【zhǐ】标的方面,需要满【mǎn】足以【yǐ】下条件之一:
(一)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,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;
(二)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,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,营业收入不低于1。
1亿元;
(三)企业的预计市值要大于或等于50亿元,并且该企业在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需要大于或者等于3亿元;
研发拥有国际技术的独立企业的财务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该企业的预计市值要大于或等于100亿元,并且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为正;
(二)该企业的预计市值要大于或等于50亿元,并且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为正,且营业的授予不能少于1亿元等。
红筹股上市有哪些规定?
(1)凡在【zài】境外注册,中【zhōng】资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进【jìn】行【háng】分拆【chāi】上市【shì】。增发股份【fèn】等活【huó】动、中【zhōng】资控股股东【dōng】的境【jìng】内股权持【chí】有单位应事后将有关情况报中【zhōng】同证监会备【bèi】案,并加强对股权的监督管理。
(2)在【zài】境外【wài】注【zhù】册的中资作【zuò】上市公司和中资拧股的上【shàng】市公司,以其拥有【yǒu】的【de】境外资产和由其境外资【zī】产在境内投资形成并实际拥有三年以上的境内资产,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,其境内股权持有【yǒu】单【dān】仿应按【àn】照【zhào】隶属关系事先【xiān】征得省级人【rén】民【mín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【guǎn】部门的同意;其不满【mǎn】三年的【de】境内资产、不得在境外申请【qǐng】发行股票和上市,如有特殊需要的,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。
(3)凡【fán】将境内企业资产通过收【shōu】购、换【huàn】股、划转以及其他任【rèn】何形式转移到境【jìng】外中资非上中公司或【huò】境外中资控股上【shàng】市公司在境外上【shàng】市、以【yǐ】及将【jiāng】境内【nèi】资产通过先转移到境【jìng】外中资非上市公司【sī】再注入【rù】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【zài】境外上市,境内企【qǐ】业或者中资控股股东的境内股权持有【yǒu】单位应按隶属【shǔ】关系事【shì】先经省级人民政府或【huò】者国【guó】务院有关主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同意,并【bìng】报【bào】中【zhōng】国【guó】证监会审批。
(4)禁止境内机构在境外买壳上市。
(5)对违反规定的,以擅自发行股票论处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