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在外地的罪名进行民事诉讼,有哪些规定

2024-9-21 11:02:39来源:法师兄


【资料图】

被告人在外地对其【qí】提起民事诉讼的【de】,则可【kě】以到其住所地【dì】的法院起【qǐ】诉【sù】;如果其离开住所地已经在外地居【jū】住满一【yī】年的,则可以到期【qī】居【jū】住满一【yī】年的地方也就【jiù】是经常居住【zhù】地的法【fǎ】院提起诉讼。

《民【mín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一【yī】条,对公民提【tí】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【gào】住所地人【rén】民【mín】法院管辖;被告住【zhù】所【suǒ】地与【yǔ】经【jīng】常居住地不一致【zhì】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【guǎn】辖【xiá】。对法【fǎ】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【sòng】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【xiá】。同一诉讼【sòng】的几【jǐ】个被告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在两个【gè】以上【shàng】人民法院辖区的【de】,各【gè】该人【rén】民法院都有管辖权。

为你推荐

最新资讯

股票软件